欢迎访问打假观察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监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全力开展诚信建设工程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
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不断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底座
严格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有效合理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323516条。对全市133412户企业分级分类,并将结果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全市各部门联合抽查中开展运用。
以“事前诚信承诺+事中分级分类+事后诚信奖惩”为重点助推经营主体沿着“信用轴线”愈行愈远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承诺制度,鼓励经营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推出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信用告知承诺制。二是全面推行“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有机融合。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任务中,充分运用信用信息资源,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诚信经营主体监管“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监管“无处不在”。三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和对守法诚信企业激励,在监管和服务过程中,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对失信经营主体加大检查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者依法依规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办理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以信用惠企便民为目标持续优化守信践诺诚信公平营商环境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发挥信用监管的导向作用和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在数据资源共享、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依托“个体蒙信贷”“信易贷”等守信激励场景,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的“帮办”服务和精准的金融服务。二是推出信用修复便民举措。开通信用修复“网上办”,实行“两书同送”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网上申请信用修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实行“随申请、随受理、随修复”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升信用修复效能。今年以来,累计为全市2034户失信主体办理了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塑信用、重返市场。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着力打造市场监管领域诚信兴商的文化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