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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做好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自2024年5月我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启动以来,省质标院配合合肥、芜湖、蚌埠、池州、宿州、马鞍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专题培训,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单位积极参与学习,累计培训超500余人次。
省质标院技术专家围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的操作和常见问题进行了具体讲解。通过培训,我省企业更加深入了解了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可行性,充分理解了梯度式的培育方法和不同等级的指标体系要求,为企业准确定位、对标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有力指导。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领跑者制度。”通过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的建立,推动企业学会运用标准化方法和工具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疏通“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标准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推广—国际创新视野开拓”的发展路径,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国际标准“制定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下一步,省质标院将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我省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和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推荐工作,同时,也将加大对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的宣传推广,促进我省企业以标准创新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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