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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保险行业经营者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27日,省消费者委员会、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汉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宣贯培训会。省级保险机构消保条线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培训会。
会上,省消费者委员会《消保条例》巡讲团成员、武汉大学副教授张阳从《消保条例》的适用理解,保险消费者的法律界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难题,保险消费纠纷的处置方案和《消保条例》中的热点问题等五个方面,深入解读《消保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法条亮点,结合典型案例和保险业务,以案说法。大家表示,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消保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启示。
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消保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消保条例》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统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夯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 要准确把握《消保条例》的相关规定,突出经营者义务、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和法条亮点,结合保险行业业务特点,深入学习研究,规范保险业务工作,提升业务能力。要切实抓好《消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对《消保条例》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体系,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下一步,省消委将持续认真做好《消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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