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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关于临期食品销售有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到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四个统一”推进食品销售主体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统一主体对象。确定全市212家商场超市为首批督促指导落实临期食品分类管理的对象,并将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点纳入到落实临期食品分类管理的重点指导对象。二是统一一个标准。探索拟定“临近保质期”参考标准,制定《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制度》样式,供超市、商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点企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公示执行,推进临期食品分类管理。三是统一一个模式。明确设置临期食品专区(专柜),设计发放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字样提示牌,与其他销售区域有明显界线。明示“本区域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购买后请在保质期内食用”提示信息。四是统一一套规范。指导食品销售者建立并严格落实“一项制度”(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两本台账”(临期食品退货和处理台账、过期食品处置台账),进一步完善临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临期食品销售、回退、处置程序和要求,有效规范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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