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观察网!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8 09:57:40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

  包容审慎信用监管的意见》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失信惩戒是一个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市场主体的信誉、交易机会等产生重大影响,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对于准确把握失信与守信、惩戒与修复之间的平衡,避免惩戒过度、修复不及时等问题发生,对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是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二、制定依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共三个部分,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其核心举措有10项:强化失信警示提醒、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免除及时补报年报的行政处罚、实施“两书”同达、支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推行容错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简化多平台信用修复手续。

  上述措施,贯彻落实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97号)关于“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的要求,建立了失信警示、列异“缓冲”、抽查“容错”、“容缺”受理修复申请等工作机制,强化补报免罚、提前修复的要求,且通过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推进信息协同共享等方式提高信用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收悉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729/3403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观察网 dajiag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