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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首页 > 市场监管 >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理标志资助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2号)和《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3〕1号)规定,经申报、核实、审定,决定对“山盆脆李”等14个地理标志给予资助。现将2023年地理标志资助款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转移专项经费。
附件:2023年地理标志资助名单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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