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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双11”网购促销活动期间,各大电商平台和品牌方的广告明显多了起来。从户外墙面到室内电梯,从公交站台到停车场所,从电视大屏到小小手机屏,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的广告大量出现,消费者很难不被吸引。
近段时间,各类社交平台上关于手机App跳转广告的“吐槽”明显增多。打开一款手机软件时,一不小心就会触发、误点到开屏页面上的“摇一摇”广告,有时走着路、坐车颠簸导致身体幅度较大时也会触发软件开屏页面上的“摇一摇”广告功能,然后跳转至其他软件(多为购物类、游戏类软件)。
对此,消费者不胜其烦,许多人表示“根本动都没动一下”“求关闭‘摇一摇’攻略”。也有网友感慨:到底是哪个“天才”创造出了“摇一摇”直达购买链接这一神奇的功能?
随机截取自某软件开屏页面
如果进行一次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用户体验的调查,相信多数用户都会反馈是被动跳转、被迫打开。明知消费者对此类型广告“很不爽”,点击率访问量并不高,各类App为何还会坚持如此呢?
原因可能如下:一来可以植入平台、品牌相关信息,吸引用户关注,如今手机App开屏页面、跳转页面、投屏页面都是重要的资源位,无论平台自用还是第三方商用,资源别浪费;二来直接扩大经济效益,哪怕开屏、跳转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五秒钟,塞进一小段广告已经足够,偶然的点击率在庞大的用户基数加持下收益必然不会太差;三是部分企业存在“从众心理”,有关部门出台办法采取行动对开屏广告有所规范但并未直接叫停,再者大家都在这么干说明有可操作的空间,由此演变成了行业“常规”做法。
2022年9月,华南理工大学张语格同学将某平台公司告上法庭,诉讼理由是自己走路时不经意间触发平台的“摇一摇”开屏广告,而当其想要关闭“摇一摇”功能时却发现其贴吧不支持关闭此功能。2023年4月,受理此案的广州互联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该公司侵害了张语格的个人信息权益以及自主选择权。不过,在这一结果出来之前,该公司贴吧App已经做出整改,增设了“摇一摇”广告关闭功能,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规定了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严格意义上讲,与手机“摇一摇”功能相关的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手机定位等功能、状态会反映出用户在特定时间节点的生活和休闲习惯。例如,持续倾斜的状态可能意味着用户正斜躺着看手机,持续晃动的状态可能说明用户在跑步运动,持续高速行进的状态表明用户可能在开车等。App运营商或广告商通过多维度的数据交叉分析,便可推测出用户在某个时间段的手机使用状态和行为习惯。
今年10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榜单,智能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上榜。要论起来,手机App和智能设备从开屏到暂停界面、从弹窗到弹幕各处塞小广告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广告套娃”呢?
对此,有舆论呼吁,相关部门应持续强化监管,严惩利用“套娃”陷阱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同时还应优化政策设计,引导相关平台企业守法经营、改良经营模式,把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还给消费者,共同营造清朗有序、安心舒心的互联网生态。
其实,消费者的需求很简单,简洁、方便的交互界面,快捷、高效的响应速度,干净、纯粹和安全的互联网消费环境。“广告套娃”模式,直接反映的是企业如何取舍平衡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更是直接拷问经营者的良心。希望相关企业切实回归以用户为中心,尊重用户体验,切勿摇来了“效益”,摇走了“人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作者:观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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