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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中消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全国消协组织工作会议在京顺利召开。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各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院校、新闻媒体、各地消协组织等方面的中消协第六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近200人参加会议。
25日上午,中消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张平同志就中消协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情况作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同志宣读中消协换届选举结果,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同志就中消协第六届理事会工作安排作报告。
25日下午,全国消协组织工作会议上,七地消协组织就消费维权工作作经验交流,湖北省消委作题为《创新多元化解机制 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典型发言,介绍我省在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方面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全省消委组织不断创新维权模式,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初步建立“一般投诉线上和解、重点投诉社会联调、疑难投诉行政联处、司法救助兜底维权”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维权格局。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投诉57950件,已和解调解52944件,调解和解率91.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一是建立线上和解机制,实现“一体化”调处。制定落实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下称“和解平台”)工作规则,创建入驻企业内部协同和解与未入驻企业外部阳光和解两条和解通道,开展投诉信息阳光公示、消费行业投诉数据公示、企业红黑榜公示等三项公示工作。截至10月中旬,和解平台共入驻企业38075家,在线受理投诉34321件,已和解31844件,和解成功率92.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8万元。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者合法诉求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超过15日的企业,纳入消费维权“黑榜单”集中曝光。目前,已发布8期黑榜单共公示96家侵权企业。
二是建立社会联调机制,用好“专业化”队伍。湖北省消委从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律师团、智囊团、社会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等“一队两团三员”中择优选聘社会调解员,充实维权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选聘社会调解员118名。
三是建立行政联处机制,凝聚“行政化”合力。今年以来,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湖北省消委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平安消费”行动。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联合出台了《消费者诉求处置与线索转置工作规范(试行)》,创新推出“两置”维权新模式。同时,对拒不配合消委组织调查、约谈、调解的经营者,出具转置线索及意见,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筑牢“法治化”保障。建立公益律师与社会调解员坐班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与湖北省检察院、省法院签订《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高标准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今年6月,湖北省消委提起的销售假冒贵州“飞天茅台”公益诉讼案件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有效发挥公益诉讼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司法协作,今年鄂州市消委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汇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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